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执法检查
4月22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扬率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
当天,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区消防大队、天缘贤林大酒店、六安市第六人民医院等地,认真对照《消防法》相关要求,对上述区域消防报警设施、通风设施、防火防爆设施配备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器材维护和消防安全制度建立落实、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完善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
宋扬强调,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要完善监管体系,强化消防主体责任落实;要进一步加大消防执法监管力度,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要持续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适应扑救火灾和抢险救灾的需要;要加强灭火能力、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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