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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许可对六安市叶集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黄金鸿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日期:2017-07-20 阅读次数:字体:[] [] []

2017年7月20日,六安市叶集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因六安市叶集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黄金鸿涉嫌滥用职权罪,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检察院报请许可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六安市叶集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许可检察机关对黄金鸿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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