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0日,六安市叶集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因六安市叶集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黄金鸿涉嫌滥用职权罪,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检察院报请许可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六安市叶集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许可检察机关对黄金鸿采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