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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叶集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方磊辞职请求的决定

日期:2017-11-16 阅读次数:字体:[] [] []
 

20171116日六安市叶集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方磊提出辞去六安市叶集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六安市叶集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方磊的辞职请求,报六安市叶集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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