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30日六安市叶集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原因,金维萍提出辞去六安市叶集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六安市叶集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金维萍的辞职请求,报六安市叶集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