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8日六安市叶集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原因,汪守珍提出辞去六安市叶集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六安市叶集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汪守珍的辞职请求,报六安市叶集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