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区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
9月29日,区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四次会议,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副主任、代主任郑德跃代表区监察委员会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开展情况。这是党中央作出地方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来,区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区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
报告从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维护群众利益政治责任;延伸监察触角,全面提升基层监督效能;抓实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三不腐”体制机制建设四个方面总结区监察委员会开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并就做好下一步工作从不断强化政治引领、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健全完善基层监察监督体系、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加强高质素专业化监察队伍建设五个方面提出具体工作举措。
会议认为,区监察委员会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摆在突出位置,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着力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有效推动全区党风政风作风持续向优向好,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逐步增强。
会议强调,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只有进行时,没有结束时。区监察委员会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关键小事”办成“暖心大事”,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聚焦农村集体“三资”、教育、医疗卫生等问题,集中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让监督执纪更显力度、更有温度。要健全基层监察监督机制,积极构建“四位一体”网格化监督体系,深化小微权力监督,畅通基层监督渠道,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参与度和满意度。要加强宣传教育,结合深入开展“以案为戒”警示教育,加大正反面典型宣传教育,结合“法治引领,文明育区”行动和“无事找书记”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倡导文明新风,推进基层善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