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达到退休年龄,刘传新提出辞去区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六安市叶集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刘传新的辞职请求,报六安市叶集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