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工作
10月22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汪晓峰带领城建环资及法制(监司)工委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工作。
按照执法检查工作相关要求,检查组召开学习会和工作部署会,集中学习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法律法规,听取了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城管局、市公安局叶集分局、区重点工程处等有关单位近年来《大气污染防治法》宣传贯彻执行情况汇报。随后,检查组先后前往六安市叶集区和平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六安聚茂海绵沥青有限公司、洪集镇犇牧养牛厂、叶集区史记种猪有限公司等点位实地检查。检查发现,有些部门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方面还有一些不足的地方,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并改进。
检查组强调,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各属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从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高度认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紧迫性,增强做好工作的自觉性。二是强化防治措施,要加强全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降低道路扬尘、施工扬尘、建筑扬尘污染,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建立健全环境执法协调机制。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压实工作职责,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确保我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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