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7月31日,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源受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所作的《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会议认为,2022年以来,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履行民事诉讼法律监督职责,民事诉讼监督在促进司法公正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彰显。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区人民检察院在民事诉讼监督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一是监督质效不高。二是监督力度不够。三是监督范围不宽。
会议提出如下意见:一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教育引导区人民检察院党员、干部深刻理解“两个确立”、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二要能动履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对符合规定的民事案件依职权启动监督,不应受当事人是否申请再审的限制。要充分认识民事检察工作在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解决政法机关顽瘴痼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依法开展生效裁判监督,能动履行民事检察职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三要强化指导推进监督问题整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视的效果还坏”。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发现问题的目的也是解决问题,要与相关单位建立定期会商推进机制,共同分析研判监督工作推进、检察建议整改落实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并推动解决。特别是对民事虚假诉讼的检察监督要持续发力,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应对之策,确保按要求整改到位。四要加强学习提升监督能力。法律监督关键有专业人才,要多形式多渠道提高检察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特别是加强年轻检察干部的教育培养,为高质效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提供专业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