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村建房审批管理的建议
案据:随着乡村振兴的全面推进,“三农”工作重心已经实现历史性转移,人力、物力、财力等要素已向农村重点倾斜,吸引着大量返乡人员回家乡创业。由于部分群众早期外出务工,家中老宅子年久失修,因“三调”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不实,将部分农村宅基地调整为耕地,加之乡村国土空间规划滞后等原因,导致一些返乡人员翻建或新建房屋的需求不能获批,农村信访建房问题日渐突出。
孙岗乡目前申请翻建房屋30余户、需新选址建房20余户,其中在前期不动产登记时,部分农户因建房类问题未能颁证,导致不能够申请房屋翻建;早期因老宅还耕,未及时申请重新建房,导致国土“三调”时部分宅基地调为其他地类无法建房。
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农村宅基地是保障农民安居乐业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加强宅基地审批管理,事关乡村治理的质量水平,事关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各相关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厘清职能定位,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审批和使用管理。明确主体责任,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和规划许可等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农村宅基地管理的责任主体,履行直接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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