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区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中进一步加大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议
案据: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现阶段的“国家战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始终坚持“纯电驱动”战略方向,形成以纯电动汽车为主体、插电式混合动力为辅助的发展态势。2017年,国家能源局、国资委、国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单位内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通知》(国能电力〔2017〕19号),提出“各地国家机关及其他公共机构、国有企业应统筹考虑单位和职工购买电动汽车需求,坚持市场化原则,在内部停车场加快配建相应比例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发挥各单位示范带头作用”“优先建设成本相对较低的交流慢充,根据实际需求合理配建一定比例快充”。2021年,国管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要求提高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充电基础设施数量,鼓励单位内部充电基础设施向社会开放。
近年来,我区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持续增加,其充电设施建设和管理严重滞后,难以满足我区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住宅小区普遍受停车位、电力等硬件条件制约,或受物业不支持、其他业主不同意等情况影响,充电桩安装使用受限,特别是部分老旧小区,存在没有固定停车位、没有安装条件、小区变电容量不足、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私人自用桩、小区公用桩建设均存在难度。小区不能建充电桩,一些用户不想在公共区排队等时间,只能在自家外接延长线进行充电,也存在安全隐患。同时,前期投入大,影响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充电设施建设前期投入大,目前使用的充电站建设成本每个约为几万至十几万,建设一定规模的充电设施体系总投资大,短期内经济效益难以发挥,影响了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因此,加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已是当前加快机动车电动化普及的紧迫任务,是加快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方便居民出行、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举措。
建议:我区大部分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停车场为非封闭式管理,人民群众停车较为方面。为充分发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不断扩大应用规模,加快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营造充电便利化环境,大力倡导绿色出行,推动公务出行方式绿色变革。建议对全区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停车场进行改造,制定改造规划,争取在三至五年内全区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充电桩建设达到50%或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