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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乡村小规模学校撤并后的资产管理的建议

日期:2025-04-07 作者:朱邦森  来源:系统  阅读次数:字体:[] [] []

案据: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农村学校生源正逐年下降。近年来,叶集区政府结合农村学校实际,对部分小规模学校进行了资源整合,撤并了部分小规模学校,这些撤并后的乡村学校校舍一部分得到重新利用,但还有一些尚处于闲置状态,如果这些资产长时间闲置又不能及时维护,不仅造成资源浪费,同时也会带来安全隐患。

建议:鉴于上述情况,我们提出以下具体建议,做好乡村小规模学校撤并后的资产管理工作,使其在乡村经济振兴中发挥更大效益:

1.建立资产移交机制:建议叶集区政府与相关部门协同合作,建立一套科学、高效的资产移交机制,确保撤并后的学校资产能够及时、完整地移交给属地政府或具有合法资质的社会组织进行管理使用。同时,要明确移交过程中的责任主体、移交程序、资产清单及价值评估等关键环节,确保资产移交工作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2.合理规划资产用途:属地政府在接收这些资产后,应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合理规划资产用途。例如,可将闲置校舍改造为农村养老院、留守儿童关爱中心、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等,既满足农村地区的公共服务需求,又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3.强化政策引导与支持:叶集区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对接收并利用撤并学校资产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和资金补贴,以激发社会各界参与资产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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