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张海峰为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王 庆为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挂职),时间一年;
梅雪峰为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董 帆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吴光莹的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窦 智的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