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叶集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周源辞去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请求的决定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5年11月21日六安市叶集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调整,周源提出辞去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六安市叶集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周源辞去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的请求,报六安市叶集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并按有关法律程序报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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