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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区监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日期:2025-11-21 作者:叶集人大  来源:系统  阅读次数:字体:[] [] []

1121日,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郑德跃受区监察委员会委托所作的《区监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会议认为,区第二次党代会以来,区委始终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常态化定期研究部署、统筹抓紧抓实。区监委、区监察系统和区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及省市纪委监委工作要求,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取得明显成效,特别是2024年以来,以超常规举措依法严惩“蝇贪蚁腐”,共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682件、处理处分1159人次,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2人次,留置19人,移送司法机关17人,挽回经济损5195.01万元、退还群众财物493.78万元,以整治实效不断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有力护航了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今年1014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刘海泉赴叶集调研时给予充分肯定。我区“5+3”专项整治成效全市第一。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当前我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责任压得不够实。区监委牵头抓总整治工作,统筹协调和压力传导不够到边到底,职能部门条线主抓、涉及区直单位和乡镇(街)“同题共答”协同推进的责任落实需进一步压实。如,就业补助资金和社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牵头职能部门自查问题较少,线索质量也不高,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的5件问题线索均未能立案。再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开展安置房分配环节突出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存在“单打独斗”,涉及单位协同联动不足,发现问题线索少。二是工作合力不够强。少数牵头职能部门推动集中整治的主动性不够,与乡镇(街)的协同、本单位内部之间的联动有待加强,在问题排查、线索移送及整治整改等工作合力未形成。如,区农业农村局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乡村振兴资金监管等领域整治工作不理想,有的指标在全市靠后被通报。部分职能部门“刀刃向内”勇气不足,有依赖监委推动的思想,对行业内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不深入。如,养老领域政策宣传不够、落实有差距,涉老津补贴“应享未享”依然存在;对整治期间已排查出的问题,未完成整改销号。三是监督质效不够高。区监察机关办案力量不足,在教育、医疗、殡葬等领域投入的时间精力较多,对于养老服务、就业补助资金和社保基金、安置房分配等领域深挖彻查力度不强、效果不佳,集中整治工作进展不平衡,就案办案多、总结宣传少,系统施治质效未显,如基层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治;整治工作离群众可感可及的目标还有差距,如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群众反映问题比较强烈,专项整治的知晓率和满意度不够理想。基层监督力量仍显薄弱,区派驻监察、各部门单位的监督人员力量不足,村、社区的纪检委员多为兼职,专业能力不足,既达不到监督“治未病”的要求,又直接影响专项整治工作质效。

会议建议,一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持续压实工作责任。坚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以贯之的要求,是人民群众的期盼。区监委、区监察系统和区有关部门单位要聚焦政治监督,切实把认真开展整治工作作为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主责、监委牵头抓总、部门协同推动、市县主抓主战”责任体系,全面压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监管责任,特别是要压紧压实集中整治和具体实事牵头部门责任;进一步完善基层监督体系,织密监督网络,强化基层监督执纪执法能力建设,持续深入打好集中整治主动战、总体战、攻坚战。二要进一步聚焦重点领域,持续攻克顽瘴痼疾。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各级党委特别是市县党委要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常态化地抓,让老百姓可感可及,为持续发力惩治“蝇贪蚁腐”、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好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提供了遵循。区监委要牵头保持高压态势,持续深入开展乡村振兴资金监管、养老服务、医保基金使用、“校园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高标准农田、安置房分配、就业和社保资金等专项整治,建立持续整治的责任清单,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查调度,确保各项整治工作落地见效;要坚持以办案带动全局,在进一步深挖线索、查办案件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对党的惠民利民、安民富民各项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政治监督,针对排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制发类案监察建议,推动案发领域补齐制度短板、堵塞监管漏洞、规范权力运行,让群众获得感更可持续、更有保障。三要进一步凝聚整治合力,持续提升整治质效。专项整治推进过程中发现的一些难题,有的成因复杂、积弊甚深,靠一方力量难以解决,需攥指成拳、合力攻坚。区监委、区监察系统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盯住整治工作进度、抓好整治工作调度,督促职能部门扛起监管责任;对履责不力、进展缓慢的职能部门和协同单位(包括乡镇街),及时通过监察监督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方式,推动整治任务有序推进、有效落实。同时,坚持“四项监督”贯通融合,加强与其他监督主体的协作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整治工作格局,推动及时有效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实实在在的整治成效惠民生、促发展,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浓厚氛围。四要进一步强化系统施治,持续巩固整治成果。整治工作是政治工作,也是民心工作,必须把群众满意作为根本标准。区监委、区监察系统和区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及省市纪委监委工作要求,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全面整治突出问题同时,着力建机制、抓常态、促长效,着力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更直接惠及群众。区监委、区监察系统要进一步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加大监察工作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监察机关职能的知晓度;用好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等各类监督平台,不断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监督;建立整治效果评估机制,定期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主动接受群众评判,以群众满意度检验集中整治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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