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代表议案建议

关于规范我区液化气市场价格的建议

日期:2026-04-16 作者:史河代表团:孟凡敏代表  来源:系统  阅读次数:字体:[] [] []

案由:

液化气是城乡居民尤其是农村地区、无管道燃气覆盖区域群众的主要生活燃料,其价格高低直接关系到群众的日常开支和民生福祉。

案据:

据调查发现,我区液化气销售价格明显高于周边地区,已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痛点,具体情况如下:目前我区15公斤装瓶装液化气零售价格普遍在120-130/瓶区间,而相邻的安庆市部分县区同规格液化气零售价格仅为75/瓶左右;同为六安市下辖县区的舒城县,虽15公斤液化气价格也处于120-130元区间,但舒城县已针对价格偏高问题启动市场监管与明码标价专项督导,而我区尚未建立常态化价格监测与疏导机制。同时对比霍邱县、金寨县等周边县区,我区液化气价格也高出5-10/瓶,长期处于区域价格高位,加重了群众尤其是农村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负担。

建议:

1.建立价格监测机制。区发改委牵头,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建立液化气价格月度监测与公示制度。定期采集我区及霍邱、金寨、安庆周边县区的液化气采购价、零售价数据,通过政府官网、社区公告栏等渠道公示价格对比信息及成本构成,保障群众的价格知情权;同时设立价格投诉专线,对不明码标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2.拓宽气源采购渠道。区城管局牵头,协调我区液化气供应企业与大型气源供应商对接,通过“集中采购、抱团议价”的方式降低采购成本;同时鼓励引入合规的液化气供应企业,适度增加市场竞争主体,打破供应渠道单一的格局,推动终端价格合理回落。此外,参照我区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指导供气企业建立液化气“气源采购价——终端零售价”联动机制,确保上游价格波动能及时传导至终端,保障价格调整的合理性与透明度。

  3.推动管道燃气覆盖。结合我区城乡供水一体化、燃气下乡等工程,加快管道天然气向农村地区延伸覆盖,对暂不具备管道燃气接入条件的区域,推广液化气集中配送与智能钢瓶管理模式,通过规模化运营降低配送与管理成本,从长远上优化我区居民用气结构,缓解液化气价格偏高带来的民生压力。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