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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我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的建议

日期:2026-04-16 作者:洪集代表团:莫奎国代表  来源:系统  阅读次数:字体:[] [] []

案由:

近年来,随着我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加快,乡镇在城乡管理、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农业农村等领域的行政执法任务日益繁重。我区已全面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但在实际运行中,执法队伍的能力建设仍是一个突出短板。乡镇行政执法是法律实施的“最后一公里”,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政府形象。提出相关的议案或建议,旨在推动解决基层执法中的实际问题,提升治理效能。

案据:

《关于加强全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皖司发〔202333号)强调“加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明确要求“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执法能力,建立健全执法人员考核评价机制,强化执法监督”。

目前叶集区各乡镇街乡镇执法人员普遍存在专业法律知识欠缺的问题,面对复杂案件时力不从心。执法程序不规范,存在重结果、轻过程的现象,易引发行政争议。人员结构老化,年轻专业人才引进难、留不住,常态化、系统化的业务培训机制尚未有效建立。

建议:

一、实施“素质提升工程”,建立分层分类培训体系建议由区司法局牵头,联合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以及各行政执法业务主管部门,制定《全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三年轮训计划》。针对新入职人员、业务骨干、执法队长等不同群体,开展基础法律知识、专业业务技能、现场处置技巧、法律文书制作等分类培训。每年确保全员接受不少于40学时的脱产培训。

二、创新培训方式,增强培训实效改变“满堂灌”的培训模式,大力推广案例教学、模拟执法、庭审观摩、跟班学习等实践性强的培训方式。建议建立“导师制”,从区级执法部门选派业务能手,与乡镇执法队员结成对子,进行“传帮带”。

三、拓宽人才引进渠道,优化队伍结构建议区人社局在事业单位招聘中,为乡镇执法队伍设置一定数量的法律、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的岗位,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提高待遇保障,吸引和留住本地青年人才,探索建立“人才蓄水池”,实行“区管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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