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升农村重点村庄亮化工程的建议
案由:
农村亮化工程是改善人居环境、提升村民生活品质的重要民生工程,也是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关键举措。当前我区部分农村地区老年留守人员居多,村内主干道、村口路口等人员活动频繁区域夜间照明设施不足,既给村民夜间出行、饭后运动带来极大不便,还存在跌倒磕碰、交通安全等潜在风险,制约农村夜间文化生活开展,与美丽乡村建设目标存在明显差距。为切实解决农村夜间照明短板,保障村民出行安全,提升群众幸福感与获得感,特提出本建议。
案据:
1.群众需求迫切:日常走访发现,部分村庄傍晚后便陷入昏暗,老年留守群体夜间出行时,因视线不清极易发生跌倒、磕碰等意外,村民对于完善夜间照明设施的呼声极高。
2.发展短板明显:照明设施的缺失,不仅影响村民基本生活出行,还导致农村夜晚安全问题无法有效解决。
3.具备实施条件:太阳能路灯等绿色节能照明设备技术成熟,后期维护成本低,适配农村地区使用需求;同时,通过区级财政补贴、镇村配套、社会捐助等多元筹资模式,能够有效解决工程资金问题,具备落地实施的可行性。
建议:
1.精准摸排,分类施策推进
组织住建、乡村振兴等部门及镇村工作人员,对辖区村庄开展拉网式摸排,重点统计人口聚居区、主干道村委会周边等区域的照明缺口。结合村庄规模、人口密度、安全隐患程度划分优先级,优先对老年人口占比高、隐患突出的村庄实施亮化改造。
2.科学规划,合理配置设施
立足村庄布局特点,优先选用太阳能路灯等节能、耐用、亮度适宜的绿色照明设备,降低后期运营维护成本。严格规范灯杆间距与安装位置,确保照明无死角,同时避免灯光直射村民住宅造成光污染,兼顾实用性与人性化。
3.多方筹资,保障资金投入
建立“区级财政补贴+镇级财政配套+村集体自筹+社会力量捐助”的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将农村亮化工程纳入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范畴,明确资金专款专用,强化资金使用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健全机制,落实长效管护
明确镇村两级为亮化设施管护主体,建立日常巡查、定期维修保养制度。聘请村内有劳动能力的村民担任兼职管护员,负责设施的日常检查与简单维修,既解决管护难题,又为村民增加收入来源。同时,通过村群、宣传栏等载体加强宣传引导,提高村民爱护公共照明设施的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