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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老年代步电动车(“老头乐”)规范管理,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的建议

日期:2026-04-16 作者:孙岗代表团:朱敬梅、闻庆国、汪孟周代表  来源:系统  阅读次数:字体:[] [] []

案由:

老年代步电动车(俗称“老头乐”)因价格低廉、操作简便,成为我区众多老年人买菜购物、接送孙辈的主要代步工具,在便利群众生活的同时,也带来了突出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此类车辆管理,2024年初已启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依托派出所、乡镇街执法大队等力量在农村重点路口开展违法劝导,取得了初步管控成效。但结合日常走访与执法数据来看,当前“老头乐”已经成为老年人出行的必备工具,保守估计我区“老头乐”保有量已超万辆,且呈逐年增长态势,随之而来的日常安全管理仍面临诸多难题。

案据:

(一)源头管控存在漏洞。部分销售门店未严格按照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进行销售,对限速器进行解码,导致车速加快,且未按规定建立销售台账等问题给后续管理埋下隐患。

(二)交通违法高发频发。老年驾驶人大多学历水平不高,法律意识薄弱,加之道路交通反映处置慢,安全隐患认知不足安全意识淡薄,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屡见不鲜,尤其在学校周边、集市等区域,违法载人、随意变道现象突出,此类违法行为已成为引发涉老交通事故的主要诱因。20241月至今,仅孙岗乡由老年代步车(老头乐)发生的交通事故共计47起,导致直接经济损失共计5万余元。

(三)车辆管理难度较大。由于车辆更新换代快,底数时时更新,且部分车辆无牌无证、未按照年度购买保险,既无法明确车辆权属,也难以在事故发生后保障驾乘人员权益。2024年专项攻坚行动以来,孙岗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辖区派出所等部门对全乡15个行政村社老年代步车(老头乐)张贴临时车牌共计2532辆,其中电动三轮车1837辆,电动四轮车695辆。

建议:

(一)严把销售关口,实现源头“全管控”一是规范销售主体责任。建议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对全区“老头乐”销售门店开展全域排查,要求所有门店签署《电动车销售承诺书》并张贴于显著位置,明确承诺不销售“非标车”、主动公示CCC认证证书。二是强化售后门店监管。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查处门店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拼装及销售未达标车辆等行为,依法罚款并曝光,同时要求销售门店实行“一车一档”,详细记录购车人信息及车辆参数,为后续管理提供依据。三是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在销售门店、社区广场发放宣传资料,通过“叶集发布”曝光“非标车”危害,提醒老年人及家属谨慎购买,合法保障消费者权益。

(二)推行户籍管理,实现车辆“全登记”。开展全域摸排登记。组织乡镇(街道)、派出所、村两委开展“四见”(见车、见人、见家属、见卖家)排查,引导办理机动车登记;对“非标车”实行“户籍化”管理,登记车辆及驾驶人信息,张贴统一临时标识。明确驾驶基本要求。建议要求“老头乐”驾驶人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70周岁,通过简单交通法规测试。要求驾乘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头盔,车辆不得非法改装遮阳伞、不得超员载人,违反者由交管部门予以劝导或处罚。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将车辆登记信息纳入区智慧交通管理平台,对达到使用年限、无法修复的车辆,引导车主主动报废。

(三)强化执法宣传,实现管控“全链条”。精准开展路面整治。建议由交管部门在学校上下学、赶集等高峰期,在史河东路、民强路等重点路段设置执勤点,严查“老头乐”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等行为,对轻微违法以教育劝导为主,严重违法依法处理。深化多元宣传引导。利用农村应急大喇叭开展安全宣传,在社区宣传栏张贴典型事故案例海报;包村干部上门入户讲解安全知识,同时通过抖音、微信发布正反面宣传视频,提升年轻家属的监督提醒意识。加大惩治力度。建议将“老头乐”驾驶纳入日常道路交通管理范围,一旦出现违规驾驶行为,自动上传到“交警12123”,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处理,进一步提升老年人的安全驾驶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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