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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后期管护的建议

日期:2026-04-16 作者:姚李代表团:陈玉珠、金有祥代表  来源:系统  阅读次数:字体:[] [] []

案由:

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对保障粮食安全、提升农业生产效益有重要意义。但当前部分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出现“重建设、轻管护”现象,高标准农田建设可持续发挥效益面临一定挑战,比如当前高标准农田后续管护存在的相关问题:

一、管护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部分项目建成后资产移交不彻底,村集体、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间权责划分模糊,出现“谁都该管、谁都不管”的真空地带。

二、管护机制不够健全:缺乏常态化巡查检修制度,灌溉管网堵塞、田间道路破损、防护设施老化等问题难以及时发现处置,影响农业生产正常开展。

三、专业管护能力不够充足: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流,现有管护人员多为临时兼职,缺乏专业技能,难以应对泵站维修、输配电故障等技术性问题。

四、经费保障比较短缺:管护资金未纳入常态化预算,仅靠村集体自筹难以覆盖物资采购、劳务报酬等基本支出,导致管护工作难以持续推进。

案据:

目前部分实施过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存在水渠断裂、堵塞,田埂、机梗路等塌方问题无人管护,村民组、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主体责任不明确,管护出现资金短缺问题。

建议:

建议通过多渠道保障管护经费和完善后续管护两方面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后期管护:

一、统筹涉农资金支持:整合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乡村振兴补助等相关涉农资金,向高标准农田管护倾斜,重点支持偏远村、粮食主产村的设施维护。

二、遵循“谁受益、谁管护”原则依托村集体经济组织,鼓励农户参与管护;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经营收益中每亩提30-50元作为管护资金,专项用于农田管护,形成“以田养田”的良性循环

三、探索“田长制”与管护结合将高标准农田管护纳入各级田长职责范围,实现耕地保护和设施管护一体化。

高标准农田是保障粮食安全的“生命线”,后续管护工作关乎建设成效的长久发挥。恳请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尽快完善管护制度、落实经费保障,让高标准农田真正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聚宝盆”、粮食安全的“压舱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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