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类线杆迁移的建议
案由:
全区除了史河街道外,其余乡镇街都在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区内存在部分电力、通信线杆,直接影响了大型农机设备的正常通行与连片作业,限制了建设效果的充分发挥。同时,这些线杆位于田块中央或作业要道,农机作业时易发生碰撞,存在明显的安全生产隐患。
案据:
高标准农田内的各类杆线既有强电,也有弱电,分属于不同单位,仅靠乡镇街层面难以协调,权属各异的管线单位也以迁移困难一直未迁移或改造。为确保高标准农田项目顺利实施,发挥高标农田项目的真正效益,消除安全隐患,应及时对该项目区内影响作业的线杆线路制定迁移方案,明确责任主体、时限与经费渠道,保障项目顺利推进与长效安全运行。
建议:
由区政府牵头,成立专项协调工作组,组织科技经信、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电力及通信等部门现场勘查,明确项目区内影响作业的所有线杆产权归属,并责成各产权单位限期制定迁移方案,及时进行迁移或改造,实现田块真正意义上的“宜机化”和整体效能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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