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
5月29日,区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端木长根,党组成员、副主任马士永、汪晓峰、陈永海,副主任朱正鸿出席,会议由汪晓峰主持。本次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5名,实到24名,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代表工委(代表联络办)《关于提请人事任免情况的报告》《关于刘大红补选为六安市叶集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草案)》《关于六安市叶集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制度修订、废止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关于叶集区2025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关于“八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
会议表决通过《六安市叶集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草案)》《六安市叶集区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草案)》《六安市叶集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会后处理工作规程(草案)》,废止《六安市叶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优秀议案、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评选办法(试行)》《六安市叶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区人大代表小组和优秀人大代表暂行办法》。会议还表决通过了补选二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有关人事任免案和辞职请求,表决前进行了分组审议。会上,组织新任命人员举行了向宪法宣誓仪式和就职发言。
区委常委、副区长邵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梅雪峰,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王珍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王芬,区司法局、叶集生态环境分局相关负责人,各乡镇街人大负责人、部分区级人大代表及区人大机关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