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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叶集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郑峰辞去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7月17日六安市叶集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日期:2026-07-17 作者:叶集人大  来源:系统  阅读次数:字体:[] [] []

因工作变动,郑峰提出辞去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六安市叶集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郑峰辞去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报六安市叶集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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